徐州医疗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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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不得有哪些行为?

文章来源:徐州医疗律师时间:2022-10-10 点击:

  答:

  1.超出执业范围实施诊疗行为;

  2.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;

  3.违法违规使用诊疗技术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消毒药剂、血液等;

  4.隐瞒、误导或者夸大病情;

  5.遗失、伪造、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;

  6.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;

  7.收受患者及其亲属财物,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;

  8.泄露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;

  9.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,或者未经亲自诊查、调查,签署诊断、治疗、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、死亡等证明文件;

  10.法律、法规和诊疗规范禁止的其他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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